2009年3月5日 星期四

霧社、清流與莫那魯道



霧社、清流與莫那魯道
 


  若要講述清流部落對於莫那魯道的評價,必須先回溯霧社事件的曲折歷史才能進行理解之同情。首先必須釐清,霧社事件並非為單一群體發動的抗日事件,主要為泰雅族賽德克霧社群(即德奇達雅群)之馬赫坡、荷歌、波亞倫、斯庫、羅多夫、塔羅灣等6部共同策劃發難,而馬赫坡社頭目莫那魯道則是被共同推舉的首領;另外,現今清流部落也並非為單一群體,實際上仍保持著當時社族輪廓,今約可區分出四大家族(另有兩家族已遷出)。對於這兩項事實的認識之後,我們才能試圖梳理霧社事件以及現今清流部落的真實糾結。



  於日治時期,日人對於原住民的治理策略為「以夷制夷」,在大日本帝國民族主義的強勢主導下,不尊重山地族人的人性尊嚴,為達到其政治撫育政策,處處對原住民歧視、欺凌壓迫,而霧社群的族人長期對抗日人,有的部落勢力衰退、有的部落勢力強大,這之中日人常行使兩面手法,一則以高壓治理,另一則為撫育政策,不時挑起原住民族群之間的衝突對立,便於政治統治。讓有的族人默默地承受了外來文化,但也有的族人則依舊堅持民族尊嚴,文化與價值觀的衝突,更使「霧社抗日事件」之初,霧社群的十一個部落中,有六個部落加入了抗日的行列,而其他的部落、甚至毗鄰的族群,則處在是否參加抗日行列的抉擇糾葛裡。然而,參與的六部落之中也並非全然支持認同,對於貿然攻擊多有所保留,聽說連莫那魯道也都不認為攻擊日人會有所勝算,這主要是因為莫那魯道年輕時便能受日人招待前往日本參訪,親歷日本現代化武力威力,但自己兒子以及族人主戰的情況下,不得不被推舉為首領。



  霧社事件中,因日人依舊行使「以夷制夷」的策略,挑起各族群之仇恨,並以提供賞金和槍枝彈藥為條件,威脅利誘道澤、土魯閣、萬大、馬力巴、白狗諸族群,組成「味方蕃」襲擊隊,協助日人軍警部隊的討伐戰役。戰役期間,道澤群總頭目泰目.瓦利斯(Teimo.Walls)被起事之原住民殺死,此事造成「第二次霧社事件」之誘因。霧社事件之後,日人將六社的餘生者(多為婦人與小孩)集中至收容所保護管束,但是因日本政府決定從輕處分霧社事件的參與者,道澤群在前任總頭目被殺的復仇心理,以及日警的默許縱容下,乃於 昭和6年(1931)4月25日清晨時分,道澤群的壯丁組成襲擊隊,分批攻擊霧社事件餘生者居住之西寶、羅多夫二收容所,被殺死及自殺者共216人,達到報仇目的的道澤群襲擊隊員,共砍下101個首級,提回道澤駐在所向日警繳功。此一「保護蕃收容所襲擊事件」被稱作「第二次霧社事件」。 之後,為了防範霧社地區各族群之間的仇怨,造成日人治理上的一大難題,同時便於集中管理,昭和6年(1931)5月6日,日人將霧社事件298名生還者,強制移居到北港溪與眉原溪交會處之川中島(今互助村清流部落)。另外,日人更將原屬霧社群諸部落的土地,藉「論功行賞」之名,分割贈給道澤、土魯閣兩群,以及同屬霧社群之巴蘭、塔卡南卡奇克等社。將土魯閣群(各社皆有,以Bulayau社為主)遷居至波亞倫駐在所附近,取名富士社,即今之廬山部落;道澤群(所屬四社各有一半人口被遷居,一半人留在原地)遷居至櫻駐在所附近,取名為櫻社,即今之春陽村,自此霧社事件及其遺緒始告結束。原本六個部落總人口數約1400人,事件後迫遷至清流部落時人口僅298人,幾近滅族。後又逮捕潛回原居地者4人(1人年幼飭回,3人處死),再經日人長期佈線調查偵知,尚有23人於事件中襲殺日人,於1931年10月15日以全村歸順式名義,於埔里逮捕此23人,並凌虐處死。迫遷之初,有因水土不服病故者或憂恨、自殺者不乏其人,更可悲者經皇民化教育誘導部分青年參加高砂義勇軍,餘生後裔剩下老弱婦孺僅存200餘人。



  因此,現在若於清流部落提及霧社事件,則會發現每個家族都有著屬於自己的霧社事件。在部落發展的過程中,因決議對外開放並發展文化體驗旅遊,部落中更有一座「餘生紀念館」,於是曾於部落之中討論過對於霧社事件以及莫那魯道的定位、詮釋。討論中,莫那魯道的部份有著主要的岐異,是因為對於非莫那魯道的後裔而言,莫那魯道是帶領他們的祖先、親人甚至祖父、父親至死的人,他們的家族是因為他而衰敗凋零;另外,莫那魯道的直系族人則側重於莫那魯道的英勇事蹟,於是對於莫那魯道的評價至今依舊沒有統一,討論結果只能達到一種共識,認為莫那魯道是在霧社事件的歷史中極為「重要」的人物。



  然而,將莫那魯道視為抗日英雄的是誰?若只是其後裔認為,便能成為一般人所知的抗日英雄人物,設立雕像,鑄於硬幣之後嗎?有趣的便在這裡,抗日英雄實是漢人所認為、給予的詮釋,霧社事件於教科書之中的歷史書寫也是原住民抗日事件,那賽德克人是如何看待詮釋呢?他們其實對於日本殖民的情結是很複雜的,並非純然的以族群二分的殖民性視野來思考,尤其是霧社事件餘生者並不對日本人仇恨,這是必須注意的。以歷史來看,霧社事件之後不到幾年因太平洋戰爭開打,清流部落的青年還有人自願投入「高沙義勇軍」之列;在文化上也深受日人滲透影響,如:遷至川中島之後開始種植水稻,至今依舊為部落內主要的耕作。若回到賽德克人自己對於霧社事件的詮釋,若說是抗日,不如說是抗暴。



  當我們進入歷史的場景試圖找出霧社事件的原因,並探討賽德克人文化及反抗的核心,這樣歷史視野的選擇以及再現的同時,可以發現族群的問題源頭,皆溯及至文化的問題。面對不同世界觀、倫理觀、價值觀的人群時,過於輕易的以己度人,沒有在充分的互相認識、理解之下產生的衝突、誤解。霧社事件的導線包含「敬酒風波」、「聯姻政策」在內,都在一種文化不解的狀況下,造成不堪的非預期性的創傷。日本人暴力的將原住民文化視為野蠻,原是善意的敬酒曲解成污辱。日本人更不了解賽德克人的婚姻觀,輕易拋棄、玩弄娶來的妻子。以沙文的、自以為文明的態度,進行對他文化的摧毀。更深的傷害是,強迫原住民廢棄自己的文化,禁止他們打獵、紋面、出草,這些皆只歸因於這些文化行為被視為「野蠻」。於是,霧社事件對於賽德克人只是一場抵抗成為「他人」的自覺,是一種不想對於自己的否定,為的只是成為一個真正的人。在賽德克的傳統,男子必須憑藉著自己的力量進山林裡打獵,打獵的能力被認可後才可紋面,才算成年;女性則是要學會織布,被認可後才能紋面,才能出嫁。紋面才是成人,才能結婚有後代,沒紋面的就是小孩。只有紋面,於死後才能經過彩虹橋,才能憑藉著臉上的紋飾,歸聚於祖先。透過梳理雙方所承襲的文化意義,才能跳出各種二元對立的觀點,才能放下敵視,不再仇恨。



  由此,歷史不再也不能只是單一的、單向的、扁平的,歷史的真實與詮釋絕非為一種聲音與一種經驗故事。當面對霧社事件以及莫那魯道等人物的歷史定位以及再現時,不可否認的,通常真實便是多重的錯置、矛盾、糾結。莫那魯道多重身分(如:賽德克人、頭目、領袖、見識過日本軍威的人)必然會產生出岐異的認識角度與評價。當認識、意識這樣的現象之後,更須戒慎的則是現今我們所接觸到的依舊是極微片面的零碎的歷史真實,我們對於清流部落中非莫那魯道後裔的家族故事依舊未能掌握;對當時受日人挑撥,組成「味方蕃」的道澤群等各部,依舊沒有給予足夠的話語權。種種事實看來,我們並未超越,於是更無法認識、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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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老瑩要求所寫

內容有許多是憑藉著半年前的記憶而寫成

再輔以網路上查詢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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