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0日 星期一

紅蜻蜓

原本都說自己是紅蜻蜓世代,才知道原來這世代這麼廣。



說甚麼成長,都很難摸得著說的清,但若要細想自己失去了甚麼遺忘了甚麼,一湧現的記憶都格外感慨。



一早在自家屋頂看見了紅蜻蜓,想必是因昨夜的雨後積水引來了牠,時而停駐,卻又一沾即走,似近忽遠,看似欲抓住卻又碰不著,正如對未來的綺麗想像。



紅蜻蜓,飛著飛著,牠的身影永駐心中,讓那年的小孩能跟隨著牠,做為心靈的指引。

 

 

 

"

紅蜻蜓



詞:李子恆 曲:長剛



飛呀 飛呀 看那紅色蜻蜓飛在藍色天空

遊戲在風中不斷追逐牠的夢

天空是永恆的家 大地就是牠的王國

飛翔是生活



我們的童年也像追逐成長吹來的風

輕輕地吹著夢想 慢慢地昇空

紅色的蜻蜓是我小時候的小小英雄

多希望有一天能和牠一起飛



當煩惱越來越多 我的玻璃彈珠越來越少

我知道我已慢慢的長大了

紅色的蜻蜓曾幾何時

也在我歲月慢慢不見了



我們都已經長大 好多夢正在飛

就像童年看到的紅色的蜻蜓

我們都已經長大 好多夢還要飛

就像現在心目中紅色的蜻蜓

 

 



 

 

 

2010年8月28日 星期六

錢穆逝世20周年/百感交集20年

錢穆逝世20周年/百感交集20年 錢胡美琦

聯合新聞網  2010.08.27



http://udn.com/NEWS/READING/X5/5811358.shtml

http://udn.com/NEWS/READING/X5/5813569.shtml




民國79年6月1日一代大儒錢穆被迫搬離居住二十二年的素書樓,不久之後,於8月30日溘然長逝。

錢穆先生逝世二十周年將屆,近二十年來,台灣社會價值崩毀,「素書樓事件」可謂影響深遠、極具代表性的一道分水嶺。

本文為錢穆遺孀錢胡美琦女士二十年來首度公開細說素書樓建造始末,及對錢穆先生無盡的思念。(編者)







搬出素書樓已經二十年了,到今天回想起來,我仍然無法使自己心情完全平靜。在我搬出素書樓時,曾對自己立下決心,一定要把素書樓興建的前因後果,以及我們夫婦住進後對素書樓的照顧,詳細寫出,向社會討一公道。但是每一想到素書樓,千百件往事湧上心來,令我百感交集。有許多事,也許現在還不便直說,就如素書樓紀念館的成立,種種經過,恐怕仍以暫時不公開說明為宜。至於我個人對此事的憤慨,更不宜現在對外表達,這一切只能留待以後再說。


外子自十八歲為小學教師以來,未變職業,對此罪名,不得不有所辯白,更何況事涉故世的兩位總統,默而不語,不啻承認兩位總統當年所為,純為私情,同屬非法。


民國56年,香港情況不安,我們決定回台定居,謀建一家,以求終老,並預為新居定名「素書樓」,我們商定自畫的新宅草圖,有兩特點:一是樓上一長廊,可供沉思與散步;一是書櫃特別多,都是從底到頂。至於房子本身,只是一單排,沒有前後房。樓下只一客房、一客飯兼用的廳。樓上一書房,一臥室,一小書庫,僅此而已。


當時透過朋友幫忙,找到一處靠近東吳大學的預留墳地,朋友說:「如不忌諱,價格便宜,手續簡便。」水、電、電話可以和東吳大學協商,從學校接撥。最困難的土地問題解決了,我們便急急進行建築事。為了節省財力,由家兄胡美璜,介紹他手下一年輕工程師負責一切。兩日後,我們陪同家兄及工程師前去看地。由家兄決定地界,劃定房子位置,就在原有樹下建一小樓,不築圍牆,以節省費用。一切安排妥當後,我們決定返港搬遷。就在我們動身前兩天,經國先生銜命來訪,表示老總統得知賓四準備在台建造家宅,認為應由公家負責。賓四告以一切已準備妥當,請代報告並致謝。臨別時,經國先生再三說,總統是很有誠意的,也是政府應該做的,當時賓四並沒有接受。我們返港整裝,於十月正式遷台。抵台後,方知就在返台幾天前,經國先生直接命家兄將屋子設計圖呈上,並囑他不要過問,此外什麼也沒說。事已至此,也就無從推辭,素書樓就由政府興建完成。





國家元首敬禮下士,是中國自古以來的文化傳統精神,屬公非屬私。士人接受政府禮遇,也為社會佳話,非僅個人的光榮。素書樓既屬政府賓館,土地的借用,應屬政府間事,與居住的賓客扯不上關係。當時台北市某議員認為賓四未與市府簽租約是「非法」,我們認為以百姓身分私人向市府借屋租屋,皆不合「禮」。中國一「禮」字,包有「情」「理」「法」三項,不合禮,亦即不情非法。中國傳統文化中,「士」可以為國「賓」,為君「師」,但不可做社會一刁民。賓四是否夠資格接受政府的禮遇,社會自有公論,不是我這個遺屬所敢妄論。


「素書樓」本該在賓四百年後,給社會留一美好故事,卻不料今天竟成了政治的犧牲。民國79年六月,我們遷出居住了整二十二年的素書樓。僅止三個月,外子賓四竟無言而去。留給我無盡的悲痛,也留給我許多未了的責任。在他生命中的最後兩年,不幸成為「台灣式民主」的祭品,一個已九十四歲的老人,二十年來過的是隱士生活,一下子被硬拉上政治舞台,成了社會一罪人,沒有辯解的餘地。賓四生前對此事,本囑我得空時向社會作一交代。我原準備把家搬定後動筆,哪料到他竟等不及就匆匆地走了。當時深切的哀痛,使我每一提筆,往事如千軍萬馬般湧上心來,平添更多悲憤,因而遲遲寫不成篇。


搬家前,賓四當時正在病中,我不敢詳告,有天夜裡,我獨自坐在廊上,賓四忽然起床走來對我說:「要是我再年輕幾歲,寧可到國外去流浪。唉!可惜我現在已經太老了。」緊接著一聲長嘆。停了一下,他又說:「我有一句話要交代你,將來千萬不要把我留在這裡。」又是一聲長嘆。我的淚水隨著他的長嘆而長流,我為他感到無限辛酸。我對賓四說:「我們自己該要辨明的是民國72年以前沒有契約時的兩點理由,一是為兩位去世的蔣總統爭清名。我們認定素書樓是國家賓館,不是台北市政府的宿舍。當年兩位蔣總統是公開興建素書樓的,二十年來不是沒有民意代表,但從沒有異議,這一段時期自屬合法。時代變了,這表示禮賢下士的時期,在台灣已經結束。所以我們只有搬出素書樓,才能替兩位去世的蔣總統表明當年建賓館並不為私。一是為你,人活著必該要有尊嚴。借用契約於81年一月到期,報上說某議員表示到期還要再議論。那時你九十八歲了,難道還要再受一次他們呼名喚姓的羞辱嗎?素書樓再好,也不值得了。」那天我們夫婦談到半夜,賓四稱讚我所說的話是得道之言。


今天的人生越來越不重情義,人生也越來越無趣味。想到這些,怎能不令人感傷。自從我們要遷出素書樓,報上就有素書樓將建紀念館之說。站在遺屬的立場,自是樂觀其成。然而每一想到搬家前兩年的種種經過,真如噩夢一場,至今我尚無法從噩夢中完全清醒過來。今天「台灣式的民主」,很像台北市的交通,你雖守法,也難保自身的安全。所謂的「民主政治」,成了無軌的車,可以任意橫行。在經歷了一連串椎心的痛苦後,我不得不加倍地謹慎小心,再不能讓死去的丈夫受到另一次傷害了。對於今天的我來說,餘生的意義也僅在此。


在我們遷離素書樓時,我曾寫了一份清單,把我們入住後,對房屋園子的加建、修建等種種情況,一一說明。移交房子時,這份清單也一併交給了總統府派來接收的人員。民國81年1月7日,素書樓紀念館成立,那是我將素書樓歸還政府一年七個月後,第一次重踏進這個地方,景物不再,人事全非。





賓四生前曾以終生做一教師為榮。他辦教育,主張「為學」與「做人」兩者絕不可分。他自己也以此為終生努力的目標。做一個學人,人生本已寂寞。而生在今天這個時代,要做一個篤實信守中國自己傳統文化的學人,其心靈之孤單寂寞,更是難以述說。學術乃千古事,賓四生前自信他對中國傳統文化的認識,可以經得起時代的考驗,百年後自有公論。然而對一個人品格的汙衊,在今天這樣是非黑白混淆不清的社會,是經不起時間的拖延。政府成立素書樓紀念館,特以賓四名字來命名,可以說肯定了賓四的為學,又肯定了賓四的為人。在素書樓紀念館籌備的過程中,對有關一切具體計畫及設施方面,我不敢擅自提出任何主張。賓四生前嚴守公私之分,今天以我的立場,自應謹守先夫素志。


賓四去世已二十年,二十年當中,台北市政府僅在紀念館封館整修完畢,民國91年(2002)三月重新開館時,公開澄清賓四未霸占公產,還賓四清白。賓四已逝,馬市長的道歉,平添我心中無限的感慨。當年兩位蔣總統禮賢下士,定要由政府蓋素書樓,他們不是隨便作此決定。賓四接受政府的禮遇,也經過了一番深思。「素書樓事件」的發生,有關政治領袖人物的智慧,以及中國傳統「士」人的風格氣節,這不是一件小事。我有責任詳細說明。


民國55年(1966),中國大陸忽然暴發了「文化大革命」,各學校完全陷於停頓狀態,香港人心震撼。賓四十分擔憂將來大陸中小學文史教師要後繼無人了。他那時已辭職隱居在家,全力在準備寫《朱子新學案》。我們住在九龍沙田郊區山上,和風台五號的樓房,有一大長廊,面對海灣,景色幽靜。他日夜在那長廊上走來走去,一語不發,這樣持續了一兩個月。他說他在想,有什麼方法可以挽救這一危機?有一天,忽然說想要編一部「人人自修國文讀本」,以挽救文化中斷危機。民國60年(1971),《朱子新學案》完成後,賓四一再想重拾此計畫,困於經費,無法展開工作。賓四晚年有時常會提起以前所想要做的一些計畫,就不免要感嘆經濟的壓力。民國72年(1983),賓四《八十憶雙親》一書出版。寫這書時,他雙目已不能見字。我辭去文化大學兼課,幫忙抄稿改稿,我們夫妻足足花了五年時間完成他這本自傳。此書僅換來十五萬台幣稿費。我心中十分感慨,實在不忍心把這筆錢用在日常生活上,於是決定從這筆稿費開始,以後凡有稿費收入皆另作集存,以備另派用途。過了幾年,忽見報上登載一消息,政府考慮將創辦基金會的經費,從一百萬台幣提高到一千萬。那時我們只積了六十餘萬稿費,於是急急湊足數目,在賓四去世的前一年,民國78年(1989)五月,申請成立素書樓文教基金會。當時只是想用基金會名義存款,可以限止自己不能隨便動用。賓四晚年多病,又正忙於整理舊稿,生活緊張,根本無暇想及基金會成立以後該如何。當年基金會取名「素書樓」,那只是因為賓四晚年雙目不明,所有活動多在樓上,我們的談話也都在樓廊上進行的。我們基金會受經費之困,從董事長起,全部是義工,連車馬費也得自掏腰包,但基金會為完成賓四心願,宏揚中國傳統文化,不會因經費之困而停止。賓四晚年,常談及現在青年對中國自己文化了解程度的日漸低落,非常值得憂心。因此我遵照賓四生前的意願,由基金會出版「小論叢」,讓年輕人可以透過「小論叢」來了解中華傳統文化。



賓四晚年最大的心願,是要把他全部著作帶回中國大陸。有關賓四著作出版的事,說來話長,二十幾年的經過,點點滴滴在我心中竟成了一連串不忍訴說的辛酸史。當時還需要我全副精力放在出版工作上,非常害怕這許多令人傷感的酸心往事湧上心來,影響我的心情,無法工作。賓四生前自己沒有要出版「全集」的計畫,今天在台灣出版他的「全集」,純屬情勢上的不得已。在賓四去世前兩年,大陸有出版社要出版「錢穆文集」,賓四堅決反對。他反對的原因,主要有三點:一是堅決反對用簡體字出版學術性的著作;二是大陸當時並沒有看到他全部著作;三是大陸對有政治意識的文字要另作處理,賓四有很多談論時局的論文,將會被破壞。當年我們費了很大力量,才阻住了大陸的出版。


由於大陸一再要出版賓四的全集,我曾詢問賓四有關此事的看法。他說:「中國古代學人,從沒有在生前計畫出版自己全集的。學術是要經得起時代考驗,必要經過後人的評價,才能獲得留傳。」他又說:「古人謹慎,一生所寫不多,所以成名之士其文字大致都值得保留。」賓四也特別談到有關他自己的文稿,他說:「生於國家動盪多事之際,自己立志做個中國傳統的『士』。我的許多講演,雖像是只針對當前的時局發議論,但我不是隨便議論,而是把自己整個生命投入內。今天國家統一尚有待,我的這些文章總希望能留給大陸青年一讀,所以現在要忙著找尋及整理散失在外的文稿。」


賓四去世後,大陸又以紀念死者為由,急謀出版他的全集,我意識到如我不立即決定出版賓四的全集,將很難再阻止他們出版。賓四曾囑我在他所有的論文末,儘量補入出處,即是註明該文寫於何年何月,曾在何處發表,這為便利以後讀者查考。這些本已是極費精力及時間的事,幾乎一連四年,我每夜工作到早上三四點。先後兩次心律不整,幸而有驚無險,緊接著我雙眼因白內障而模糊,行動不便,曾先後兩次開刀。賓四去世二十年後,「全集」終於可以在中國大陸出版。今年秋天,賓四的「全集」即將「一字不改,以繁體直排」地在大陸發行。


三十多年的共同生活,使我深知他衷心所願則學孔子「學不厭而教不倦」,「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的那一種心胸抱負。我逐漸懂得一個學者,不止屬於他的家人,也是屬於時代,而又不止是現時代,更要屬於將來。因此,我從不敢把賓四視為我私有,我想我的使命在如何完成照顧他的責任,使他能有更大的貢獻。


賓四常對我說:「自古以來的學人很少有及身而見開花結果的。在今天講文化思想,似乎不像科學家的發明,不論別人懂與不懂,即可獲得舉世崇拜,因為科學有一個公認的外在價值,而講文化思想只有靠自己具有一份信心來支持自己向前,靜待時間的考驗,來給予公平的裁判,而且他會使我們的生命充滿了意義,具有了價值。」我常聽他如此講,所以我也反躬自問我這一生的意義與價值所在。


令人百感交集的二十年匆匆過去。任重道遠,宏揚中華傳統文化,還有很長一段艱困的路要走,我一直默默向上蒼祈禱,助我能在有生之年完成我的責任。






2010年8月25日 星期三

何必尋夢

 
 
是哪樣的氛圍,讓人一心往夢裡鑽?忘了夢終究會散,轉眼成空?

 

天才白癡夢
 
 曲:許冠傑 詞:許冠傑/薛志雄


 人皆尋夢 夢裡不分西東
片刻春風得意 未知景物矇矓
人生如夢 夢裡輾轉吉凶
尋樂不堪苦困 未識苦與樂同


天造之材 皆有其用
振翅高飛 無須在夢中

南柯長夢 夢去不知所蹤
醉翁他朝醒覺 是否跨鳳乘龍

何必尋夢 夢裡甘苦皆空
勸君珍惜此際 自當欣慰無窮

何必尋夢


 
天才?白癡?夢與真實?苦與樂?就許冠傑看來皆同亦不同,一體兩面,僅能自己感悟體會。
  

 

2010年8月17日 星期二

吵架事宜

有男友的女生,能否參加聯誼?



這當然可以,但是決定能不能的不是"聯誼"這行為,而是用什麼"態度"看待聯誼。



女生可以是以找備胎的心情,但也可以說就當作跟朋友一道吃飯,然後順便認識人、拓展人際。

這兩種說法都成立。



當然,對我來說我能認同的是第二種,如果女生跟我說他去參加聯誼,是因為女方都是很熟的好友,也是自己的好友發起的,主要就想說多認識些人也好。這我當然能接受,願意讓你去參加。



但是,這一切的說法(上述二者),我都無法得到一個客觀的証明。也就是說,如果女生內心想的是找備胎,但卻對我說是陪朋友,我也無從證明。由此看來,這兩種說法的差異都是建立於"信任"之上,也就是"自己對自己負責"。



自己對自己負責,從外表看來也許是最大的自由。女生或許會說:這樣的自由,很沒有一種安全的保障。也許哪一天,我(男生)也會做出有違道德的事。



是,有這可能。但是這樣的假設不是也是立基於"自己對自己負責"之上嗎?反之,若不管自己對自己負責,而是以一般人的約束、佔有,直接明定女友不能聯誼,不能認識新的男生,這樣就比較有安全的保障嗎?這樣的話語不是也相同的是建立在"信任"之上嗎?若真要欺騙,又有誰能管束的了?



所以,在我來看,約束、佔有並非是愛的表現,也不是種安全的保障。自己對自己負責也不是最大的自由,而是最誠實的最堅固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