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4日 星期五

方法論愛情

 

有沒有一個"方法"可以來討論愛情?愛情的感性中是不是存在著理性分析的"方法論"?

 

  

愛情似乎不該是一種捉摸不定、難以言說、只能感覺,很多女生都會問:"你為什麼愛我?你愛我什麼?",然而,再怎麼樣回答是不是都過於的簡化、片面、零碎?那為什麼還要這樣問?



我猜那是因為,我們都會想探究、想解釋,會想用邏輯的方法來找尋、確認一些因果關係。但是,人是這麼的複雜立體,情感是如此的難以用文字便能駕馭,我們又要如何認識、理解、陳述眼前的愛人?



每個人一定都有自己的方法。但這"方法"是潛藏的、未顯的,是在無意識的思緒反映中,是包藏於習慣與行為內。有"方法"的存在,才能藉由執行方法找尋出一些概念來描繪、認識、理解進而詮釋另一半的行為或現象狀況(通常是未明的)。但要注意的是,我們有可能會理解錯誤,畢竟要理解真實的、複雜的、立體的一個人是多麼的困難,理解與真實之間的距離是必然的存在。以一種方法來處理真實,本來就只是截取真實的其中一部分,也只有經由我們個人的"選擇",才有可能透過方法理解闡述。



於是,當迷失於愛情中的兩人起了口角,產生了誤解,這都是在所難免的,我們無法去保證或是有一套什麼強大的方法可以避免。但我們能避免的,是提醒自己不要忘了有這麼一個"方法論"的存在,有一個"方法論"就會有所侷限,也就是說你可能漏掉了什麼或誤解了什麼,是跟真實有差距的,也就是說"事情可能不是完全如你想的那樣",或者是"你認識的她(他)可能不是真實的她(他)"。因為不可否認的,總是有太多事情明明的在不經意時說過、展現過,明擺在眼前卻未被人認真以對,到了哪天出現了爭辯時,才突然的驚覺跟自己的印象是兩回事,兩人對於同一件事情竟可以有兩種迥異卻又對立的認識。



愛情看似如此的倚仗"感覺",但在交往的過程其實是該要理性的提醒自己,反省自身的"方法論",認識自己的局限,才有可能改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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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說的不只限於愛情,一切的人與人之間的相處皆可同相同的置換。之所以講愛情,是因為自己的想法是產生於思考愛情之時。在思考愛情的同時,又孤燈夜讀著Max Weber的方法論,於是才靈光乍現的將兩者並置。



也許,在學術上我們一直說的主觀性與客觀性之爭或是方法論的反思,也不該只是學術上,生活就該如是的思索與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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