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4日 星期三

世風日下!

社會思想史

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

大學部二年級必修課程

星期二14:10-17:00(A班)/星期四14:10-17:00(B班)



讀思想史──

•有所感•

在充斥著反智、民粹氛圍的臺灣社會裡,

需要的不是反對的力量,

而是反省的能力,

讀思想史多少可以幫得上忙。

鄭志成

***



•有所知•

美麗的古物總是可敬的,

但我從不相信它值得崇拜,

我平視古人而不屈膝。

Charles Perrault, Le Siècle de Louis le Grand, 1687

***



•有所為•

思想的對立面不是行動,

而是蒙昧;

讀思想史不是為了接受影響,

而是為了獲得啟發。

鄭志成

***



壹、課程旨趣

  用M. Adas、P. N. Stearns,以及S. B. Schwartz的說法,這是一個充滿喧囂的年代(turbulent passage)。沒錯!我們所處的年代處處是危機,時時有風暴:來自於人為的、新自由主義擁護者難辭其咎的金融海嘯、自然發生的H1N1新型流感疫情、交雜著人為破壞與自然反擊的土石流。在這樣的喧囂年代,思想史──一個具備「緩慢」而不是快速、聚焦「思考」而非崇尚物質、不為解決當下迫切問題的「無目的」特質之知識領域,實在不是一門識時務的「好」課程。



研讀思想史成為追求品質的工作

  思想史是緩慢的,因為無法速食而飽。思想史的課程無法開授密集填鴨班,以圖表條列的圖像式教學,在短暫的時間內說清楚、講明白。原因不見得是授課者的學養不足,更沒有理由是學習者的資質魯鈍,只因為思想史講求身歷其境,「我心猶同」地步隨思想家的蜿蜒思路,而非走馬看花的瀏覽行走。研讀思想史需要旅行,跋山涉水,但卻不是觀光、趕行程。那種「週末讀完」的快感與滿足感也不適用於思想史,因為過於愜意休閒,可得皮毛,難入肌理。治思想史只有慢慢來。慢慢來比較快?九把刀錯了!慢慢來不是為了比較快,慢慢來是為了比較好。做完不做好、求快不求好,我說:這是世風日下!

  在此意義之下,研讀思想史是一種追求品質的工作。



研讀思想史做為一種啟蒙方式

  思想史是思考的,因為無法「整套拿來」、囫圇吞棗地接受。思想史課程是一種思想訓練,我們藉由研讀、論辯他人的思想內容,鍛鍊自己的思維方式。套餐式的進食飽則飽矣,但卻逐漸喪失「料理」的能力。做為一個生存者,我們或許可以將「吃什麼」、「如何吃」交給大廚師,但是做為一個生活者,我們可以將「想什麼」「如何想」委託大學者嗎?思考是一種訓練,思考也需要學習。學而不思則罔,古有名訓!眼前的世界,提供我們太多學而不思所產生迷惘困惑的教訓。臺灣的「民主」被窄化為選舉投票,臺灣的「學術」被量化為論文篇數。徒具形式、虛有其表,我說:這也是世風日下!

  在此意義之下,研讀思想史是一種啟蒙。



研讀思想史讓我們開始/重新思考

  研讀思想史是「無目的」的,「無目的」的讀書就是不為什麼而讀。「讀這個有什麼用?」這個問題已經成為當今大學生衡量所需課程的主要指標。回答「有什麼用?」也幾乎成為所有知識領域的首要任務,甚至成為導引知識發展走向的唯一旨趣。思想史當然不能立即滿足這個「用」,因為思想史不服務於任何的「用」,不卑屈於任何的「有用性」。對於思想史「無用論」的主張,迫使我們思考一個問題,如果我們還有這個能力的話:我們喝茶、喝咖啡,難道就只是為了解渴、提神?難道沒有一種不參雜任何功利、實用的純粹知識歡愉?大學教育成為職業教育,大學畢業就是為了就業,連東海大學社會學系也要不免媚俗、排除萬難地開設「企業與社會」學程,以「提供學生更好的就學與就業能力」,這是當今大學教育的迷途與悲哀。短視近利、急功求現,我說:這還是世風日下!

  在此意義之下,研讀思想史讓我們重新思考,對某些人而言,是──開始思考。

  當然,除了「緩慢」、「思考」、「無目的」這三個特性,探究思想史還具備「批判」性格。上述,我已經做了示範。

  世風日下,研讀思想史猶如逆流而上。逆流而上意味著「道阻且長」!

  讀思想史,不容易;想讀思想史,更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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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志成老師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思想史授課大綱

2010年1月29日 星期五

在麥田遇見一個人

無論如何,我總是會想像,

有那麼一群小孩子在一大片麥田裡玩遊戲。



成千上萬個小孩子,附近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大人,

我是說─除了我。

我呢,就站在那混帳懸崖邊。



我的職務是在那裡守備,

要是有哪個孩子往懸崖邊跑來,

我就把他抓住─我是說孩子們都在狂奔,

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裡跑,

我得從什麼地方出來,把他們捉住。



我從早到晚就做這件事。

我只想當個麥田捕手。







by J.D.Salinger <麥田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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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Salinger於2010年1月27日辭世,特將舊文至頂紀念。


2010年1月18日 星期一

攤開

 

真誠以對。



我如何待人也希望人如何待我,若不,那大可不必說這麼多。



說在意,也得實際貫徹。



勿自以為的虛意替我找那麼多藉口與理由,好似為我想,卻只是便於行事。



勿以為這便是顧及我的感受,反正我也不會怎樣,便如此一再再三。



是,小事。但我厭惡於這堆理由藉口虛應故事。

 

2010年1月1日 星期五

霧中

 

也許我好像懂了,那一日你為何於山中遇霧會如此的高興,至今我仍抹不掉你的爛漫笑容。



大度山的冬夜,時常濕露凝歛,今日又是個大霧降沉的夜。街景迷濛中只顯見路燈暈染,畫面中僅有的光線好似梵谷之畫,風微微的帶著霧飄流,聚散凝逝。霧,抹拭了一切,以純粹的白。霧包圍著我,附著於臉龐,看見的卻也是看不見,確認的背後什麼也無法確認,迎面掌握的竟是不可捉摸。進入霧中,我自然的退據於記憶暗室,開啟了那一日猶新光景,細想之下才驚覺已過了五年。



那日,你於草山後山誤入了濃霧,正當驚訝於你的無懼時,你還開心的笑了,自然的安適的笑著。一展你一貫的眉頭深鎖,溶於其中。那一日之後(也許包括著之前),我的記憶中便沒有那樣的弧線,那樣白淨的心。是吧!於我面前,你笑的太少了,我好像難以帶給你歡笑。



坦白說,我遇霧時是會緊張的,懸著心謹慎步入,繃著神經至末梢也不放過,企圖望穿,嘗試辨認,走進時想著走出,於是我一直無法體會妳的笑,為何會如此的輕鬆。



今夜,我步行其中。似乎漸漸懂了。我還能再看你笑一次嗎?

 

 

2009年12月21日 星期一

錯誤

 

當一句話以"早知道"作為開頭時

就確認了自己的錯誤



夜裡

尤其是只靠著感覺而無法看見之時

總是讓人醉

就這樣說出或做出了錯誤的舉動



因為暗

讓人以為擺脫了一切

以為日光之下的道德禮教就此揭開



言行超乎意料

直至破曉黎明才揭露真相



錯誤的黑夜中錯誤的判斷了錯誤的氣氛而說出錯誤的話語與做出錯誤的舉止,而一切的前提便是錯看了對方。

 

 

2009年12月14日 星期一

我可以

 

我可以自己一個人清醒,雖然沒有人會無怨的叫我,有時又繼續昏睡,至少還是開始一天的生活。



我可以自己一個人吃早餐,即使常拖到中午才出門。



於是,我也能一個人吃飯,也許吃完無法再多坐一下,有個人說說話。



我可以自己一個人無事在家,打掃、洗衣、整理書櫃,也許沒有人能知道我的居家喜悅。



其實,我可以自己一人逛街,也許跟散步沒兩樣,也沒人給我建議或肯定,但買買東西也還算自在。



也許,我還可以自己一人看電影,但其實更常的是在家看看DVD。



當然,我可以自己一人讀書,只是於瓶頸、煩悶或喜悅、有所感之時,少了人能訴說。



我還可以自己一個人度過假期,縱使少了點出遊的動力,只待在家好好睡一覺。



我可以於寂靜的夜裡自己一人熄燈、入睡,少了人閒聊,少了聲晚安,身旁的肥仔依舊挺著大肚子笑著。我知道,依舊還得睜眼看這新世界。



我可以自己一人做任何事,但你的身影已烙在腦海裡,如影隨形。每一刻都是新的一刻,是如此的不容易。一切,都只是與過去有別,對反於過去。



{###_fatcat31930/104/1882259690.jpg_###}



我想,我還可以不要因為自己的落寞而改變笑容。




  

2009年12月4日 星期五

方法論愛情

 

有沒有一個"方法"可以來討論愛情?愛情的感性中是不是存在著理性分析的"方法論"?

 

  

愛情似乎不該是一種捉摸不定、難以言說、只能感覺,很多女生都會問:"你為什麼愛我?你愛我什麼?",然而,再怎麼樣回答是不是都過於的簡化、片面、零碎?那為什麼還要這樣問?



我猜那是因為,我們都會想探究、想解釋,會想用邏輯的方法來找尋、確認一些因果關係。但是,人是這麼的複雜立體,情感是如此的難以用文字便能駕馭,我們又要如何認識、理解、陳述眼前的愛人?



每個人一定都有自己的方法。但這"方法"是潛藏的、未顯的,是在無意識的思緒反映中,是包藏於習慣與行為內。有"方法"的存在,才能藉由執行方法找尋出一些概念來描繪、認識、理解進而詮釋另一半的行為或現象狀況(通常是未明的)。但要注意的是,我們有可能會理解錯誤,畢竟要理解真實的、複雜的、立體的一個人是多麼的困難,理解與真實之間的距離是必然的存在。以一種方法來處理真實,本來就只是截取真實的其中一部分,也只有經由我們個人的"選擇",才有可能透過方法理解闡述。



於是,當迷失於愛情中的兩人起了口角,產生了誤解,這都是在所難免的,我們無法去保證或是有一套什麼強大的方法可以避免。但我們能避免的,是提醒自己不要忘了有這麼一個"方法論"的存在,有一個"方法論"就會有所侷限,也就是說你可能漏掉了什麼或誤解了什麼,是跟真實有差距的,也就是說"事情可能不是完全如你想的那樣",或者是"你認識的她(他)可能不是真實的她(他)"。因為不可否認的,總是有太多事情明明的在不經意時說過、展現過,明擺在眼前卻未被人認真以對,到了哪天出現了爭辯時,才突然的驚覺跟自己的印象是兩回事,兩人對於同一件事情竟可以有兩種迥異卻又對立的認識。



愛情看似如此的倚仗"感覺",但在交往的過程其實是該要理性的提醒自己,反省自身的"方法論",認識自己的局限,才有可能改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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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說的不只限於愛情,一切的人與人之間的相處皆可同相同的置換。之所以講愛情,是因為自己的想法是產生於思考愛情之時。在思考愛情的同時,又孤燈夜讀著Max Weber的方法論,於是才靈光乍現的將兩者並置。



也許,在學術上我們一直說的主觀性與客觀性之爭或是方法論的反思,也不該只是學術上,生活就該如是的思索與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