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一種內在的渴望,
無論有無意識,
渴望一種自我的存在感。
有的人藉由思考;
有的人沉迷於遊戲;
有的人揮灑藝術;
有的人忘我運動。
當一個人投入一項事物以後,
同時也創造出了一種只屬於自己的空間。
"投入"是與外界的互動,
相對的"空間"是屬於私密內在的認識。
在這種半隔絕的狀態下,
人像是閉鎖了心靈,
迫使著自己與自己對話,
再投射於外在的事物(遊戲、藝術、運動......),
屬於自己的體現。
人都是需要如此的一個隱形空間,
沒有人可以完全的將自己放置在他人面前,
毫無隱私,毫無隔絕。
社會中充滿著互動、碰觸,
處久了,便易於產生了迷失的質疑,
這也就是所謂的失去了主體的存在感。
常有人說:我藉由XX,找尋到了自我。
其實就是這麼一回事。
便是開啟了面對自我內在的空間,
開始"看見"自己,
感受、認同、思索"自己"。
此時的自己才擺脫了他人的影響,
甩開了不屬於自己的陰影,
體現了"自己"。
常有人說,現代小孩沉迷於網路遊戲。
沉迷,帶著貶意,
沒有人會說沉迷於藝術或運動。
時人總將一切現代問題都牽扯上網路現象,
認為網路使人墮落,
認為網路百害,問題重重。
但是,投入網路遊戲與藝術、運動真有大不同嗎?
我認為意義上是相同的。
在過程中皆開創出了隱晦的內在空間,
一個與自我對話的可能,
當然,必須得要自己面對。
網路壞在哪?
壞在它太好了,
一切變的簡單、快速、便捷、即時,
網路輕易的便能穿越(突破)了內在幽微的隔絕,
人開始無法輕易的將自己放進那樣的情境中。
只因受到了網路的干擾,
人開始有許多的方式,
有機會閃躲了自己,
企圖逃避、脫離,
不再被迫的面對自我。
孤獨,成為一種難以達到的空間。
網路壟罩的世界,
人不習慣於與自己相處,
沒有這樣的機會學習,
體現自我的可能被網路破壞,
就只因為這一切與外在的連接太輕易了!
投入網路遊戲與藝術、運動真有大不同嗎?
我認為意義上是不同的。
藝術與運動皆是實際的身體互動,
於過程和結論中體現了自我,
發展與形塑出自己的主體性。
縱使有著廣義的規則限制著,
卻不阻礙主體的體現。
網路遊戲則不同,
玩家只能在一定的自由範圍內展現不同,
即使人的身體隱遁於電腦前,
在互動中隔絕的自身與他人,
卻只能有限,
無法讓玩家在過程中體現真實個體的差異,
減去了找尋自我的可能性,
無法體現。
無論是有無意識,
在人類行為中皆隱藏著找尋自我的渴望。
無論是有無意識,
人類常將自身放置在一種隔絕與聯繫並行的弔詭中。
無論是有無意識,
人終究無法無時無刻的處在人群當中。
人找尋自我的途徑,
只能試著找到一種讓自己心靈隔絕的空間,
於互動中隱藏,
並真實的體現出只屬於自身的"我"
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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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胡亂寫",混雜了我與以愛老師以及黃世昆、宋定懿兩位老師的想法。在聆聽他們的問題與討論之後,而有所記。來回於高鐵站之間的正反論辯,牽扯甚廣,而我的所寫也只能代表我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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