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6日 星期日

找出隱遁的主體

每個人都有一種內在的渴望,

無論有無意識,

渴望一種自我的存在感。



有的人藉由思考;

有的人沉迷於遊戲;

有的人揮灑藝術;

有的人忘我運動。



當一個人投入一項事物以後,

同時也創造出了一種只屬於自己的空間。

"投入"是與外界的互動,

相對的"空間"是屬於私密內在的認識。



在這種半隔絕的狀態下,

人像是閉鎖了心靈,

迫使著自己與自己對話,

再投射於外在的事物(遊戲、藝術、運動......),

屬於自己的體現。



人都是需要如此的一個隱形空間,

沒有人可以完全的將自己放置在他人面前,

毫無隱私,毫無隔絕。

社會中充滿著互動、碰觸,

處久了,便易於產生了迷失的質疑,

這也就是所謂的失去了主體的存在感。



常有人說:我藉由XX,找尋到了自我。

其實就是這麼一回事。

便是開啟了面對自我內在的空間,

開始"看見"自己,

感受、認同、思索"自己"。

此時的自己才擺脫了他人的影響,

甩開了不屬於自己的陰影,

體現了"自己"。



常有人說,現代小孩沉迷於網路遊戲。

沉迷,帶著貶意,

沒有人會說沉迷於藝術或運動。

時人總將一切現代問題都牽扯上網路現象,

認為網路使人墮落,

認為網路百害,問題重重。



但是,投入網路遊戲與藝術、運動真有大不同嗎?

我認為意義上是相同的。

在過程中皆開創出了隱晦的內在空間,

一個與自我對話的可能,

當然,必須得要自己面對。



網路壞在哪?

壞在它太好了,

一切變的簡單、快速、便捷、即時,

網路輕易的便能穿越(突破)了內在幽微的隔絕,

人開始無法輕易的將自己放進那樣的情境中。



只因受到了網路的干擾,

人開始有許多的方式,

有機會閃躲了自己,

企圖逃避、脫離,

不再被迫的面對自我。



孤獨,成為一種難以達到的空間。

網路壟罩的世界,

人不習慣於與自己相處,

沒有這樣的機會學習,

體現自我的可能被網路破壞,

就只因為這一切與外在的連接太輕易了!



投入網路遊戲與藝術、運動真有大不同嗎?

我認為意義上是不同的。



藝術與運動皆是實際的身體互動,

於過程和結論中體現了自我,

發展與形塑出自己的主體性。

縱使有著廣義的規則限制著,

卻不阻礙主體的體現。



網路遊戲則不同,

玩家只能在一定的自由範圍內展現不同,

即使人的身體隱遁於電腦前,

在互動中隔絕的自身與他人,

卻只能有限,

無法讓玩家在過程中體現真實個體的差異,

減去了找尋自我的可能性,

無法體現。



無論是有無意識,

在人類行為中皆隱藏著找尋自我的渴望。

無論是有無意識,

人類常將自身放置在一種隔絕與聯繫並行的弔詭中。

無論是有無意識,

人終究無法無時無刻的處在人群當中。



人找尋自我的途徑,

只能試著找到一種讓自己心靈隔絕的空間,

於互動中隱藏,

並真實的體現出只屬於自身的"我"











**************

此篇"胡亂寫",混雜了我與以愛老師以及黃世昆、宋定懿兩位老師的想法。在聆聽他們的問題與討論之後,而有所記。來回於高鐵站之間的正反論辯,牽扯甚廣,而我的所寫也只能代表我個人想法。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