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5日 星期二

孰可忍,孰不可忍!

有位國中網友被我發現盜用我的13篇網誌(現已刪除最新一篇剩12篇)



我原本是想給予告誡並希望他能自發的改善



所以我寫下了:

你可以刪除掉你所冒用的所有網誌

或者將所有的冒用都加上引用,附上出處我的網誌連結



告知他我希望看到的結果





然而今日再看



他只將最新盜用的"十六分音符"刪除

並且刪除了我的留言以及小么的回應



但是!!!其他的12篇他並無改善

(唯一做的就是將個人主頁顯示文章數改為3篇)



你認為這樣是做到應有的尊重了嗎?

抱歉!我想你非常的沒有誠意

你只是意圖掩飾太平的逃避



我說過你如果不改善我將會公佈你的網誌

就請大家去看看竟然有這樣的人如此讓人憤慨



http://www.wretch.cc/blog/love960331




擁有失去、翻轉、漠視、擁有、可能性、頂住我的人、日蝕、沒事、找尋 歲末、溯、愛情研究、兩種衡量 一個人



這些難道不是都是我的創作嗎?

難道你都不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嗎?



台灣現代的小孩竟是如此

讓人訝異之餘更是不勝唏噓

1 則留言:

  1. 新年快樂

    祝你(妳)"鼠"錢"鼠"不完

    來拜年的

    回覆刪除